汕尾市退出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等有关规定,截至2026年4月份,全市共13家医药机构因主动申请退出,中止逾期未申请恢复等原因退出医保定点管理,不再承担医保定点服务职能,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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