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汕尾市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程序,确保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家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汕尾市医保局起草了《汕尾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3 月28 日至 4月 6日
联系方式:0660-3600601 3600606 (传真)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504室)
邮箱:swybjgk@126.com
邮编:516600
附件:1.汕尾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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