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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可汕尾市飞扬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批复
2022-09-15 11:0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飞扬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旅行社条例》第六、七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六、七、八条的规定,我局予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汕尾市飞扬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及缩写:Shanwei Feiyang Holiday International Travel Service Co.,Ltd.

  三、许可经营业务: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四、出资人:谢平芳

  五、法定代表人:谢平芳

  六、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七、经营场所汕尾市城区香洲路217-219号(自主申报)

  八、许可证编号L-GD-101404

  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持许可证及批准文件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以下事项:(一)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或者按照文旅部文旅发电〔2022〕61号文件精神申请延期缴交,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前);(二)按照《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三)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银行存款证实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旅行社责任险项目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聘用的导游人员(不少于3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资料交(寄)回我局备案(如申请质保金延期缴交的,则在接到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与责任险保单复印件以及导游人员等相关资料交回我局备案);(四)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旅行社资质信息和质保金信息。

  旅行社开业后,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守法经营,优质服务按要求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和审批事项;并按时填报旅行社季度和年度财务状况报表。 

  特此批复。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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