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将2020年度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筹集情况
根据现行彩票管理制度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来源于体育彩票销售收入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2020年,汕尾市体育彩票销售总额为2.14亿元,为我市筹集公益金1724.53万元。
二、2020年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用于群众体育支出743.21万元,用于竞技体育支出260.99万元,用于其他支出5.29万元,合计支出1009.49万元。
1、市本级:
(1)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39.8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各项活动和竞赛工作,以及开展全民健身服务活动。
(2)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20.38万元。主要用于汕尾市体育场馆建设和维修,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以及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维护更新等项目支出。
(3)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11.55万元。主要用于汕尾市红海湾老年人体育协会培训费、足球培训费。
(4)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106.9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汕尾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指导等。
(5)市本级竞技体育245.99万元。其中用于举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大型体育赛事33.94万元,用于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161.83万元,用于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0.05万元,用于支持运动队参加国际国内运动会40.17万元。合计支出:424.77万元。
2、各县市(区):
(1)陆丰市: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9万元。其中2021陆丰市迎元旦羽毛球混合团体邀请赛4万元、陆丰市庆元旦“体彩”杯3万元、2020年陆丰市“全民健身日”暨广场舞2万元。
用于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47万元。其中潭西镇深港村灯光篮球场建设工程25万元,潭西镇丰盛村灯光篮球场建设工程14万元,人民体育场维护8万元。
用于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8万元。合计支出64万元。
(2)陆河县:用于群众体育支出122.94万元,其中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67万元,其中用于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55.94万元。合计支出122.94万元。
(3)海丰县:用于群众体育支出293.77万元。其中:用于援建与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282.49万元;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4.7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1.29万元;用于其他5.29万元。
用于竞技体育支出15.00万元。其中:用于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5.00万元。合计支出308.77万元。
(4)城区:用于群众体育支出89.00万元。其中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89.00万元。合计支出89.00万元。
特此公告。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