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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和《广东省文物局转发第三批革命文物通知》要求,汕尾市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已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政研室意见。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汕尾市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至7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进行实名反映,同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或逾期提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电话:3213980
地址:汕尾市区通航路172号
邮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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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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