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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粤享暖冬 畅游汕尾”文旅体消费季酒店民宿、旅游景区、游船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发放平台的公告
2025-12-23 11:3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打印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总体安排,进一步释放我市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消费潜力,积极营造全域消费的浓厚氛围,拟开展“粤享暖冬畅游汕尾”消费季文旅体惠民酒店民宿、旅游景区、游船消费券发放活动。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补贴)发放平台企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平台要求

  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具有独自运营的专业APP;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运营、核销等能力,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提供发放消费券活动前一年内(成立不满一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证截图加盖公章);

  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具备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防范储值、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备等工作措施(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具备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力。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对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意愿企业(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按照入选条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征选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平台简介、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符合要求的佐证材料、用户数量、配套资金情况、消费券发放方案、相关资质等),提交至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选定平台企业,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企业名单。如果只有一家企业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评审打分。

  三、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征选的平台企业,将相关响应文件于2025年12月26日17:0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swswgltjcyk@163.com,邮件请以“酒店民宿消费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以密封报送的形式,邮寄至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逾期不受理。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段172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8814127064

  附件:评审标准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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