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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和相关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提出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38项。
现将汕尾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5年12月5至2025年12月24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书面形式向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非遗)科
联系电话:0660-3213368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172号
附件:汕尾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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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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