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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潮汕旅游联盟平台优势,构建完善潮汕四市在文创等旅游商品领域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潮汕地区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潮汕旅游联盟(汕头潮州揭阳汕尾)于近期开展2026年“广东礼物·潮汕好物件”征集活动。本次活动依托潮汕旅游联盟协作机制,面向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市征集兼具文化内涵和市场价值的商品。潮汕旅游联盟组织遴选后形成“广东礼物·潮汕好物件”商品库,纳入潮汕旅游联盟宣传推广体系,通过文旅展会、文化交流活动、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多渠道展示,以期共同打造展现潮汕文化魅力,彰显广东创意水平的优质旅游纪念品矩阵。
一、征集对象相关要求
(一)征集对象
2026年“广东礼物·潮汕好物件”商品界定:应具有鲜明的潮汕文化、物产、工艺特征,兼具市场创意与设计创意,已实现量产,符合现代审美及消费需求。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非遗创意产品、潮玩产品、首饰、服饰、装饰品、工艺品、饮具、包装食品等(建议以多品礼盒/礼袋或单品礼盒/礼袋包装)。
为体现农文旅融合成果,本次征集单列“农副产品”板块,重点征集具有潮汕地域特色、适合作为旅游伴手礼的初级农产品及初加工农产品,以礼盒、礼袋或便于携带的伴手礼包装形式呈现。
本次不征集酒、烟、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类商品;商品制作材料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珍稀保护动物、植物等和国家禁止买卖的商品。
(二)相关要求
申报主体为联盟各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证照齐全,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同一申报主体最多申报3件(套),同一商品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商品须已批量生产,且为市场销售较好的旅游商品,具备持续供应能力,有较完善的销售渠道,实体销售渠道需提供具体经营地址,线上销售渠道需提供商品有效链接。申报的商品须为已有商标旅游商品或持有合法知识产权的旅游商品。申报主体要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申报农副产品的,应提供有效的质量合格凭证(如检验合格报告等),包装标签符合食用农产品销售有关规定。食品类: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二、征集时间及途径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止(以邮件送达或在线提交时间为准)。
(二)报送方式
1.申报表和商品图文、资质证明电子版材料请于2026年10月1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8145322@qq.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广东礼物·潮汕好物件”征集】+商品名称+商品征集人姓名/单位名称。邮件正文请清晰注明征集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邮件附件(必需):
(1)申报表
(2)高清产品图片(至少3张,JPG/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展现全景、细节及特色)。详细文字说明(DOC/DOCX/PDF格式,含设计理念、文化内涵、材质、尺寸、使用方法、目标人群等)。
(3)证明文件(PDF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原创性证明材料;合规性证明材料(食品类提供SC证;非食品类可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声明);量产能力证明材料。
2.通过初审和遴选的商品需提交实物样品(每样2件),按后续通知要求寄送至:汕尾市城区灶物码头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周贵彤,15889973350。
样品将用于2026潮汕国际文创文旅博览会“潮汕好物件”专属展示区集中展示,展示活动结束后原渠道退回样品。
三、评选流程
(一)初审和遴选。由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初审和筛选,重点核查申报商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标签标识、近三年质量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等情况,书面征求各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形成本市推荐清单;由各市承办单位收集本市通过初审和遴选的实物样品(每样2件)。
(二)潮汕旅游联盟遴选入库。由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组织对各市报送的初审推荐入库商品开展完整性、合规性核验,并组织遴选择优形成拟入库名单。
(三)名单公示。拟入库名单在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入库商品支持权益
(一)入库商品授予2026年“广东礼物·潮汕好物件”入库证书,授权使用2026年“广东礼物·潮汕好物件”标识。
(二)优先推荐参与各级文旅活动展示。
(三)优先纳入潮汕旅游联盟伴手礼推荐清单。
(四)纳入潮汕文创文旅博览会平台资源库,优先推荐给全国各地采购商、文旅渠道商等采购单位。
五、其他重要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样品的知识产权和商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三)主办单位可将报送的样品、图文资料用于潮汕旅游联盟公益推广宣传,不得转授权第三方用于商业盈利。
(四)入库商品出现质量不合格、知识产权侵权、违规使用标识、停产退市、申报主体重大失信等情形,属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核实后予以清退,并通报另外三市;清退后停止标识使用权限,从公开名录移除,不再享受入库相关权益。
(五)主办方有权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对公告内容(如时间安排、评选细则等)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说明,调整或补充内容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布。
(六)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材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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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旅游联盟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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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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