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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2019-07-08 11:21
  •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退役军人发〔2019〕7号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细则》(粤办函〔2019〕48号),为确保全市按时高质完成悬挂光荣牌任务,特制订了《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执行。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2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总体方案


    按照《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扎实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确保于2019年4月22日前完成悬挂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任务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办函〔2019〕4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全面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确保在4月22日前完成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悬挂光荣牌。

    二、落实措施

    (一)召开工作部署会和业务培训班

    及时召开全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部署培训会,传达省委省政府省厅工作要求,部署我市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村部署和培训。

    (二)落实市局领导包县(市、区)工作责任制

    分为个小组,包片负责各县(市、区)的悬挂光荣牌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组:负责联系陆丰市、华侨管理区

     长:朱宇青

     成  员:杨汉恭、张友诚、李绪智

      第二组:负责联系海丰县、陆河县

     长:邹晓科

     员:方建河、王大宏、卓坤城

    第三组:负责联系市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组长:周宏森

      员:林建忠、陈留民、卓著耘

    (三)精心组织悬挂光荣牌仪式

    组织汕尾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暨市城区悬挂光荣牌仪式”。

    1.市政府、军分区、市城区政府领导出席仪式知名烈属、残疾军人、功臣模范、优秀退役军人等光荣之家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市城区乡镇(街道)领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公安干警代表,学生代表以及驻解放军代表参加。

    2.仪式程序按省统一要求进行:

    拟请市领导主持仪式,议程为:

    A.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B.市城区领导向光荣之家代表致贺词;

    C.市领导向光荣之家代表授光荣牌;

    D.少先队员向光荣之家代表献花;

    E.光荣之家代表发言;

    F.市领导讲话;

    G.市、区领导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1户光荣之家代表上门悬挂光荣牌。

    3.仪式时间:41日。

    (四)加强督导检查

    4月上旬起,由各包片领导带队,分别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各地悬挂光荣牌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督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责任分工是否落实,是否成立工作专班和制订挂牌工作方案;

    2.是否建立工作台账,是否主动公开挂牌信息,是否建档立卡;

    3.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完成进度;

    4.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具体到各县(市、区)督导时间由各小组自行确定。

    (五)加强信息报送

    4月1日起,每半个月报送一次悬挂光荣牌工作进度情况、经验做法、影像资料,4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把工作要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各小组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一分解工作任务,推动所负责县(市、区)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悬挂光荣牌各项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各级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悬挂对象范围、审核程序以及悬挂光荣牌仪式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发动,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按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开展悬挂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推动落实。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重心在县、镇、村三级,要积极推动成立各县(市、区)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公安、民政、财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武部门等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订挂牌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悬挂光荣牌具体工作。同时,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实行县(市、区)局领导包镇(街)的责任制,推动镇(街)干部对村(居)实行包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指导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注重增强悬挂光荣牌的仪式感,精心组织举办悬挂光荣牌仪式,邀请当地党政军领导出席并亲自为对象悬挂光荣牌。在悬挂光荣牌期间,要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月活动,做到“有力度、有长度、有创新、有声势、有效果”,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军人军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牺牲和奉献,深入宣传悬挂光荣牌的重要意义,做到报纸有报道、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新媒体和公益视频中有视频推送、公共场所有海报,营造庄重热烈的浓厚氛围,让退役军人感受到社会的尊崇尊重。

    (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市级督导县级,县级督导镇级,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督导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各地在悬挂光荣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本级无法解决的,逐级上报后及时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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