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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退役军人发〔2019〕55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和《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 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 2020-03-20 11:3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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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退役军人发〔2019〕55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和《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

    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9〕40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涉及清单事项内容的,请承办科室在报请局领导审批前或者提请集体讨论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承办部门处理意见及其理由和依据等相关材料送局法规权益科审查。

    附:1.《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

    2.《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清单(试行)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法制审核情形

    1

    行政处罚

    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行政处罚。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2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

    记录清单(试行)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记录形式

    记录范围

    1

    行政处罚

    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行政处罚。

    文字记录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协助调查通知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涉案物品清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案件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行政处罚案件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报告、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等。

    音像记录

    现场检查过程、询问笔录过程、法律文书(直接)送达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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