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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尾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19 11:2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对汕尾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汕尾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深入公开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公开。一年来,共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84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3 条,没有与市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要求,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既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次

2044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仍存在差距,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2020年,市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度,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日常自查,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推动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统计法制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 15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制订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一是加强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建立统计舆情研判机制,落实统计舆情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统计数据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二是拓展互动交流渠道和形式。加强统计法宣传,普及统计知识和数据查询渠道,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宣传日等活动,增加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形式。三是加强统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统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统计信息,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汕尾市统计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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