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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对汕尾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汕尾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深入公开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公开。一年来,共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84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3 条,没有与市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要求,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既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仍存在差距,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2020年,市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度,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日常自查,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推动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统计法制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 15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制订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一是加强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建立统计舆情研判机制,落实统计舆情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统计数据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二是拓展互动交流渠道和形式。加强统计法宣传,普及统计知识和数据查询渠道,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宣传日等活动,增加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形式。三是加强统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统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统计信息,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1月16日

2020-01-19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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