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入户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汇总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经济预警监测能力,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将2024年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质量完成“五经普”登记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汕尾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散点跟班”“老带新+传帮带”等各种培训模式,累计开展培训超过160场次。挑选各专业科室骨干人员和普查专业人士组成高水平讲师团,确保“两员”有效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入户沟通技巧和数据核查能力。三是强化宣传动员。依托政府门户网、汕尾日报社等平台发布或转发宣传信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走访入户式宣传,发放普查告知书、普查小册子等。充分利用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汕尾全市徒步活动等契机积极开展普查宣传。
(二)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统筹谋划,力争统计数据颗粒归仓。认真落实汕尾市委、市政府《综合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及《汕尾市2024年亮牌考核方案》,以40项统计核算核心指标为导向,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形势预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经济运行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协助市政府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经济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2024年以来共编发《汕尾统计月报》11期,组织撰写《2024年前三季度汕尾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2024年前三季度汕尾市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24年前三季度汕尾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统计分析文章28篇、统计快讯27篇、统计工作信息127条。
三是“深”入调研排查问题,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紧跟全市统计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主动联合发改、工信、住建和农业等部门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密切关注工业、商贸、农业等重点专业发展情况,主动跟踪监测重点企业,及时汇总统计数据上报情况。
(三)认真做好“四上”企业的培育工作
2024年,汕尾市共培育“四上”企业182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分地区看,城区37家、海丰县62家、陆丰市37家、陆河县22家、红海湾经济开发区6家、华侨管理区1家、汕尾高新区13家、品清湖新区4家;分专业看,工业30家、建筑业13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4家、批发业19家、零售业32家、住宿业9家、餐饮业40家、服务业25家。
(四)全面加强统计执法检查
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制定2024年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执法检查专业范围,市一级专业业务骨干的执法工作任务分工。二是在“规范执法”方面持续发力。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按照随机原则抽取执法检查对象,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法定程序开展工作。2024年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51人次,共检查“四上”企业110家。三是在“宣传指导”方面持续发力。以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举办全市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全面筑牢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思想防线。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全市各项统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需要和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普法宣传机制有待完善。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不够,统计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四上”企业培育跟踪服务力度还需加强。2024年全市已申报了182家企业入库,但在指导新入库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上还存在欠缺,未能全面开展相应的统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统计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统计专业执法人才比较缺乏,造成个别统计执法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打造“忠诚”统计。持续强化对党忠诚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深化统计改革、提高数据质量、优化服务水平的政治自觉,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二)坚持不懈优化统计服务,着力打造“担当”统计。一是监测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继续坚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在做精预警监测、做深统计分析、拓展专题分析上下功夫。二是谋划好“四农普”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分析“四农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困难,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及时牵头组建普查领导小组机构,配合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统筹部署全市普查工作,切实推动“四农普”筹备工作取得成效。三是协助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工作。深入各县(市、区)积极摸底排查内临规企业和潜力企业,全面摸清底数和挖掘潜力,积极向企业宣传市委、市政府培育“四上”企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企业入库意愿,做到“应入尽入”。
(三)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打造“法治”统计。持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持续将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统计年报工作布置、普查业务培训、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严格统计执法,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利剑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