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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汕尾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8 17:2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现对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201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深入公开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分管领导亲自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人员工作变动,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严防舆情风险、违规泄密等情况;全面施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盯紧盯牢关键环节,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统一安排部署,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四是加强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激励各科(室、队)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同时不定期举行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2021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无不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8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没有与市统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新制发规章、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未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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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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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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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来虽然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市统计局下来将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工作业务培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统计信息公开内容,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为汕尾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本机关未制发收取信息处理费的通知或文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汕尾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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