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统计局 > 要闻 > 图片新闻
汕尾市统计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
2025-12-12 10:0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统计法治氛围,12月8日,汕尾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在市城区举办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增强全社会依法真实统计意识”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汕尾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国贤出席活动并讲话。

processed (1).png

  卓国贤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坚持党的领导,顺应时代发展,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市统计系统要以此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全力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一要持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推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学习教育内容,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二要聚焦基层基础,提升统计人员依法履职的专业素养。三要面向社会公众,创新普法形式,讲清讲透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义务,凝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社会共识。

  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主题展板、发放普法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工作人员结合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亮点,耐心向群众解读法律条文,解答关于统计数据生产、发布和公民义务等方面的疑问,引导公众认识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活动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参与。

processed (2).png

  汕尾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汕尾市城区统计局党员干部共100多人参加宣传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统计局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汕尾市统计局   电话:0660-3379158 地址:市政府大楼502室
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660-3379058  统计违法行为举报邮箱:swtj_zcfg@126.com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