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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目标 积极作为——汕尾市统计局全面抓实第四季度统计工作
2024-11-28 10:48           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11月25日,汕尾市统计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学习11月24日市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部署第四季度统计工作任务。汕尾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国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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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国贤强调,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对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全市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提升统计服务质效,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抓实四季度统计工作,推进统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方位把握经济总体态势和运行走势,做好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形势预判,结合环比、同比分析,对波动较大、增幅异常的统计数据,进行支撑凭证和实地调研核查,实时掌握进度,深化前瞻性分析,主动适应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新要求、新态势,切实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数据支撑。二是要扎实推进“五经普”后续工作。要为今后普查工作开展提供探索性意见建议,要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获取的数据资料,开展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及时整理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各类文件,认真总结分析本次普查工作开展的先进经验,再梳理再总结,形成普查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为今后普查工作开展提供探索性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水平。三是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同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能力和统计现代化水平,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四是要结合实际学以致用。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特别关注那些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积极参加纪律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思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局党员干部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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