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11月18日,汕尾市统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汕尾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卓国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主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要知敬畏、存戒惧、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卓国贤强调,要逐章逐条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是非界限、清楚自律标准、守住行为底线,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刻理解《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持续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助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纪意识。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等载体,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真正做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坚持法治思维,筑牢守纪底线。要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深刻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和着力方向,坚守党纪党规,从日常工作生活小事抓起、抓早抓小,对照《条例》,尤其是对照六大纪律认真自我检视,及时纠偏改错,筑牢纪律“防火墙”,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树立求真务实、团结奋斗、风清气正的统计干部良好形象。三是要严明纪律规矩,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要把搞准搞实统计调查数据作为首要职责,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日常工作中抓牢数据质量,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确保统计监督全覆盖、常态化,用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局党员干部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