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全 称:汕尾市投资促进局
单位负责人:李婵
办 公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大院右侧
办 公 时 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办 公 电 话:0660-3600090
单 位 传 真:0660-3600091
单 位 邮 箱:swtcj666@163.com
市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二)拟订本市促进外来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汕尾市常态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工作,拟订全市年度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和分析。
(五)统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接受处理投资客商的投诉和建议,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服务。
(六)负责分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招商引资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和各产业园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七)管理驻外招商机构。
(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做好招商人才引进培育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