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尾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2022年,市水务局按照《条例》及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办发〔2016〕11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河长制、水利建设、水害灾害等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细化公开工作任务,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水利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了解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主要途径,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全力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1.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10条,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69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9条、人事管理类信息2条。
2.新闻媒体及政府公报公开情况。2022年,被省水利厅网站采用信息54条;市河(库)长办共印发12期河(库)长制专刊。重点围绕民生水利建设、减灾防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建设等内容进行宣传。
3.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与民生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全面加强政策解读,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实现有效监督。2022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了《〈汕尾市市级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政策解读》、《市水务局局长黄宝俊解读〈汕尾市市级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22年有2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其中一件我局予以认真答复,一件经联系市民沟通后,市民撤销申请。全年共收到门户网站局长信箱6件,全部给予回复,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我局门户网站对政策公开栏目重视不足。我局在政策公开上2021年存在较大的不足,在2022年已加强政策公开力度,同时对重大规划进行了以文字、图片方式的政策解读。整改情况:针对解读方式薄弱的情况,我局于2021年12月12日发布“一图读懂汕尾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于2022年12月12日发布了“市水务局局长黄宝俊解读《汕尾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在解读下方进行政策原文关联
(二)水务相关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有时没有主动对热点问题进行回应。整改情况:落实相关科室,及时针对水务业务相关政策、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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