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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尾市水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2025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办发〔2016〕11号)文件精神,聚焦河长制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细化公开举措。在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市水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知晓政府部门工作动态、监督行政行为的重要渠道。我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原则,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多元传播载体,全方位、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
1.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局网站持续发挥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全年累计发布水务政府信息134条。其中,聚焦水利业务开展情况发布业务动态类信息90条,围绕工作部署、事项办理等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48条,公开人事管理相关信息4条,全面覆盖公众关注水务领域。
2.政府信息转载刊发情况。2025年,我局信息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共有15条信息被省水利厅网站采纳刊发。宣传内容聚焦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与减灾防灾、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及“百千万工程”涉水相关工作,全面展现我市水利事业发展成效,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政策解读情况。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与民生福祉紧密相关的水利政策,我局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通过通俗易懂的表述清晰阐释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和实施要求,助力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25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了《<汕尾市水网建设规划>政策解读》、《〈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已依规办结并答复。全年共收到网站局长信箱2件,均按时完成回复,回复及时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高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信息覆盖面有待拓宽、依申请公开质效不足、政策解读有待提升等短板,后续将靶向施策推进整改提升。
(一)强化主动公开,提升信息覆盖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细化公开范围、标准、流程及责任分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扩大公开事项覆盖面,确保政务公开“应公开、尽公开”。聚焦“河长制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涉水领域,完善信息内容,补充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成效数据等信息,完善专题信息动态更新与日常运维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办理质效。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规范,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审核把关,统一答复口径与格式,提升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畅通申请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申请途径,主动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政策解读,增强传播影响力。围绕涉水领域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创新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表视频、政策问答等多种方式,把“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语言”,让政策文件易懂好懂。建立健全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同步部署政策发布与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出台后及时跟进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平台建设,统筹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解读信息,扩大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水务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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