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延长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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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4 15:43
                
- 来源: 
                  省水利厅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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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试行)》(粤水规范字〔2021〕3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8月15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本办法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广东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