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8年12月4日副市长、黄江河市级河长林少文率队到海丰县、陆丰市察看梅陇、公平、可塘、碣石、甲子等5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专题调研后。12月11日,林少文同志就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前往海丰县调研,现场督导检查黄江流域污染整治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东,海丰县政府、市、县环保、水务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巡查。
每到一处,副市长林少文均详细了解河道周边生活及建筑垃圾、水面漂浮物、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等问题的整治措施,同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就东闸、西闸水质监测断面水质情况,他提出要认真排查污染源,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改善水环境,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
对如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林少文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主动担当作为,深入一线督导,亲力亲为抓污染整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坚持用结果说话,落细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科学调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动水质持续好转。紧紧扭住治水关键环节,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坚持全流域系统整治,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同管同治,市县协同、齐抓共管。三要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要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各级河长要认真主动履行河长职责。各县(市、区)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环保局等单位要定期对黄江的治理和管理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没有履行河长职责的河长要加大问责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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