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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6〕24号)要求,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推荐、省河湖长制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反馈等程序,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以及审计部门等意见,现将拟推荐至省河湖长制工作表彰领导小组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优秀河(湖)长名单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3个)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民村民委员会
汕尾市陆河县东坑镇新东村民委员会
海丰县黄江河流域管理所
(二)先进工作者(1名)
郑则英(汕尾市水务局一级科员)
(三)优秀河(湖)长(3名)
叶志帆(陆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邱振祥(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0-3335571
电子邮箱:swshzb@126.com
邮寄地址:汕尾大道南赤岭段西侧市水务局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办按程序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河湖长制工作表彰领导小组。
汕尾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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