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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绿色智造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等材料(办理号:202512250023)。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本许可决定的前提下,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本项目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东洲街道和遮浪街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区配套道路、停车场(含充电桩等)、公共基础设施等3个子项。项目总用地面积173.01hm²,其中永久占地134.77hm²,临时占地38.24hm²。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821.47万m³,其中挖方总量474.55万m³,填方总量为346.92万m³。借方量为57.97万m³,均为石方,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就近石场配置情况调配;余方185.6万m³,其中43万m³运至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百亩方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综合利用,112万m³计划运至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综合利用,30.60万m³计划运至海丰县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为459113.5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 272124.61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预计于2027年11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30125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3.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038075.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实际征收额由征收部门审核确定,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要将本方案提出的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列入项目建设总投资,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特别要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二)你单位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同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确定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确保河湖水系安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四)你单位要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控。本项目依法必须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在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及项目涉及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季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你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如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表土剥离量或者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或者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发生变化, 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因工程扰动范围减少,相应表土剥离和植物措施数量减少的,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七)需要新设弃渣场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八)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该项目整体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九)我局以及项目所涉及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你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对我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
(十)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汕尾市水务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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