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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取水户在线计量监控能力提升项目运维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 2025-11-06 17: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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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取水户在线计量监控能力提升项目运维。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现公开自行采购运维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汕尾市水务局

  2.项目名称:汕尾市取水户在线计量监控能力提升项目运维项目

  3.项目内容:

  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关键基础设施,汕尾市水资源监控系统实现对全市取水单位取水数据的实时、精准监测,为科学配置水资源、规范用水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坚实有力的数据保障。本次运行维护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站点监测设备(包括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遥测终端、蓄电池等)的稳定运行,提高数据质量,快速响应故障,确保系统连续性和应急保障能力,并建立标准化的运维流程。

  4.运维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5.预算金额:人民币155334.42元。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报价为无效。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下午14:30至17:30,2025年11月11日下午14:30至17:30。(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核实资料)

  2.报名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南赤岭段西侧市水务局。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并加盖公章):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委托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须提供未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的相关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如“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以本公告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违反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3)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书领取

  符合报名要求的单位,当场免费领取《汕尾市取水户在线计量监控能力提升项目运维项目自行采购文件》。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止,有异议者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660-3339797

  发布单位:汕尾市水务局

  日期: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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