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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河县万全溪(河田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2024-02-27 17:5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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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陆河县水务局报来《关于陆河县万全溪(河田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初审意见》(陆河水务〔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陆河县万全溪(河田镇段)治理工程已列入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我局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同意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2.0km,工程任务以稳定岸坡为主,兼顾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基本实现河流防洪减灾治理,达到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三、基本同意根据防护对象分段设防,即:河田镇埔上桥至共联村段(桩号B3+250~B1+800)河道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其他河段不设防。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原则同意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2.05km,清淤2.0km,修整巡河路2.05km,打造水景观公园一座。

  (一)原则同意在满足行洪排涝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对主河槽适当清淤,整体上不改变现状河道断面特性,维持现状河道特征。

  下阶段应:

  1.进一步复核清淤范围、清淤长度,有针对性的对阻碍行洪河段适当清淤疏浚;

  2.进一步落实清淤料的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置清淤料。河道清淤、疏浚施工等采挖的河砂及含砂量高的清淤、疏浚物,应按照批准的处置方案交由当地政府或有权限部门处置,不得任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

  (二)基本同意修整桩号B1+700~B3+250左岸、B1+950~B2+450右岸共2.05km巡河道路。

  (三)基本同意桩号1+700~B2+400 左岸B2+950~B3+250左岸、B1+950~B2+450右岸1.5km河段采用生态固脚加三维土工网护坡的坡式护岸方案;基本同意桩号B2+400~B2+950左岸0.55km河段采用浆砌石护坡的坡式护岸方案。

  (四)原则同意桩号B2+440~B2+470右岸设置的景观节点设计方案。下阶段应复核占地类型,结合当地需求进一步优化。

  (五)下阶段要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布设信息化三要素监测设施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0〕1011 号)的要求,在治理的中小河流沿线镇、村人群聚居的河段全面布设水位、雨量、图像(或视频)三要素监测站点,并能实现与省水利云交换数据。

  四、原则同意总工期为6个月,接下来你单位应根据上级对中小河流治理的进度要求,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六、本工程建设管理由陆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工程完工后,运行管理由河田镇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另设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单位应落实管护措施和管养经费,结合河长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同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整。

  七、请督促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对工程设计进行补充完善,并按相关规定完善设计概算后报发改部门另行核准。

  其他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陆河县万全溪(河田镇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汕尾市水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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