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水务局 > 水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汕尾市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15 14:4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尾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2023年,市水务局按照《条例》及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办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河长制、水利建设、水旱灾害等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细化公开工作任务,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水利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了解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主要途径,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全力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1.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29条,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4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78条、人事管理类信息5条。

2.新闻媒体及政府公报公开情况。2023年,被省水利厅网站采用信息72条。重点围绕民生水利建设、减灾防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建设等内容进行宣传。

3.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与民生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全面加强政策解读,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实现有效监督。2023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广东省水利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广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政策解读》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23年有1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予以认真答复。全年共收到门户网站局长信箱3件,全部予以按时回复,按时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7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相应制度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二)专题信息不够完善。有水相关法律法规公示程度相对不够,下来将进一步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专题信息的推送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信息获取的速度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水务局”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