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全省“五外联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名单的函》文件要求,经研究,以下个人作为全省“五外联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施浩聪。
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异议,请向我局办公室(3367493)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汕尾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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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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