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 号)、《商务部等 5 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 号)、《广东省商务厅等 5 部门关于做好 2025 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6 号)要求,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5〕31 号)要求,现将2025年汕尾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第一批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注:同一消费者不得就同一辆电动自行车重复申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公示期为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汕尾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第一批审核通过名单.pdf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市商务局
联系人:黄诗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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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