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分享
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我局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汕尾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方向)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公示期为8天。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4日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 汕尾市商务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 主办:广东省汕尾市商务局 电话:0660-3367493 地址:汕尾市香城路8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商务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