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请协助推介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项目的函
汕商务函[2018]31号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请协助推介
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项目的函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请协助推介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项目的函》(粤商务贸函[2018]2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协助进行宣传推介,对有意入驻的机构和企业,可径与华铭公司接洽,并报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备案。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请协助推介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项目的函(粤商务贸函[2018]24号)
汕尾市商务局
2018年2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商务局贸促科 蔡少佳 0660-337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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