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及“广货行天下”工作要求,抢抓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重大机遇,以促消费稳增长为抓手,推进“粤味21·一城一站”品牌推广计划,推动汕尾珠宝、海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入大湾区市场。我市计划于7月份组织开展“广货行天下·汕尾好物进深圳”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活动宣传服务机构、后勤保障服务机构、食材供应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一)宣传服务机构职责
1.负责活动宣传推广、氛围营造、媒体对接及全流程宣传执行。
2.协助做好活动现场宣传布置、媒体接待、宣传素材采集与整理归档。
3.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后勤保障服务机构职责
1.负责活动参与人员往返交通、食宿安排、行程保障等统筹服务。
2.负责参展展品、物资、食品等物品的打包、仓储、往返运输、装卸、现场摆放及安全管理。
3.严格遵守食品运输、仓储相关规范,确保食品及物资运输安全、时效与品质。
4.负责活动现场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及各项后勤配套服务。
5.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三)食材供应服务机构职责
1.负责活动试吃食材、品鉴食材、展示用食材的采购、分装与现场供应。
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可追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食材展示、试吃服务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4.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食材供应相关工作。
(四)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机构职责
1.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方案制定,包括主题创意、流程设计、议程安排及应急预案编制。
2.负责活动场地的调研、筛选、租赁洽谈与匹配确认,确保场地条件符合活动需求及安全保障要求。
3.负责活动现场的物料设计与搭建,包括舞台、背景板、展架、灯光音响、导视系统等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及拆除回收。
4.负责活动的全程落地执行,包括现场统筹调度、流程把控、人员分工、时间节点管理及突发情况处置。
5.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活动策划与执行相关工作。
二、申报机构基本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财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誉良好、诚实守信。
(四)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五)具备履行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人员团队、服务经验及保障能力。
三、分类申报条件
(一)宣传服务机构
1.具备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媒体运营等专业能力与专职执行团队。
2.有政府类、展会类、促消费类活动宣传策划与执行成功案例。
3.拥有稳定线上线下宣传渠道资源,可按要求完成全流程宣传服务。
(二)后勤保障服务机构
1.具备汕尾至深圳全程后勤保障能力,可提供人员交通、食宿、物资运输一体化服务。
2.自身或合作方具备展品、物资、食品的运输、仓储、装卸、安全管理等能力,符合食品运输规范。
3.具备完善的后勤服务流程及服务保障体系,能高效响应活动需求。
(三)食材供应服务机构
1.具备食品经营相关资质,拥有食材处理与供应团队。
2.有类似活动、展会、美食节等食材供应成功案例。
3.具备稳定、合规的食材采购渠道,可提供食材溯源证明与安全检测报告。
4.熟悉活动食材供应规范,具备现场食品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理能力。
(四)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机构
1.具备活动整体策划、场地匹配、物料搭建及现场落地执行的专业能力与专职项目团队。
2.有政府类、促消费类等大型活动的策划、搭建与执行成功案例。
3.拥有稳定的场地资源渠道、物料供应商及搭建施工团队,能够按活动规模与规格要求完成场地协调、物料设计制作及现场搭建。
4.具备完善的现场执行管理体系与应急预案,能够有效统筹活动流程、人员调度及突发情况处置。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货行天下·汕尾好物进深圳”活动全部结束为止。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服务机构概况;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四)服务方案、经费预算;
(五)服务承诺书;
(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报告;
(七)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24时。
(二)提交方式: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打印为纸质件,提交或邮寄至汕尾市商务局。纸质材料需确保内容清晰、完整,并在封面注明:“广货行天下,汕尾好物进深圳”活动申报—机构类型—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
(三)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
七、评审及公示
申报截止后,市商务局将按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原则确定拟入选服务机构,并在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服务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入选机构须设立项目专项台账,规范资金使用,接受监督审计。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汕尾市商务局联系。
联系单位:汕尾市商务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
联系电话:0660-3362706
邮箱:sw3361183@163.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9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6-29 16:53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