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交易分团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会字〔2026〕2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交易团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市交易分团近年来展位安排实际情况,现将新修订的《汕尾市交易分团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交易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pdf
汕尾市交易分团(代章)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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