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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汕尾市“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企业的公告(第二批)
2025-12-09 11:2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我市定于2025年11月—2026年2月开展汕尾市“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对活动期间内购买规定内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补贴。为提升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汽车、家电及电子产品等销售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条件

  (一)新车销售企业

  1.汕尾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的新车销售企业及大型汽车经销商(4s店)。

  2.企业须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证照齐全、诚信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承诺遵守活动规则。

  3.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予参与活动: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近三年内在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它经商务部门审议不予支持的情况。

  (二)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

  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汕尾市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3.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入选企业要作出承诺,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5.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连锁门店可一并参加活动,以该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总店名义统一报名,但仍需提供相关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

  6.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包含个人实名、品类、规格型号、SN码等。

  7.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商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报名所需材料

  (一)新车销售企业

  1.2025年汕尾市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企业银行账户相关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从信用中国广东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二)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

  1.2025年汕尾市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及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可从信用中国广东网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见附件2);

  5.参与企业承诺函(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2.申请表需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主体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于2024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1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2025年汕尾市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书面资料请送至汕尾市商务局。商务局将开展遴选工作并在汕尾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活动企业名单。


  附件:1.2025年汕尾市“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申请表.xls

            2. 企业销售网点统计表.xls

            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表.pdf

            4.参与企业承诺函.docx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市商务

  联系电话:0660-3362706

  邮箱:sw3361183@163.com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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