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流通司《关于加快推进以旧换新垫资清欠工作的函》精神,按要求开展补贴审核与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工作目标,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自2025年11月30日起正式结束。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收尾安排。截至活动结束日(2025年11月30日24:00),已成功提交以旧换新申请并完成车辆交接的消费者,补贴申请仍按原政策流程推进审核;未完成流程的消费者请尽快补充材料、办结相关手续。活动结束日后不再受理新增申请。
二、补贴兑付保障。我局将进一步加快补贴申请审核进度,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确保符合要求的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至消费者指定账户。
三、咨询服务渠道。如遇申请填报、材料补充、进度查询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0660-3815218(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
感谢广大消费者对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全力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政策红利切实落地。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5-11-25 14:57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