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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商务(口岸)领域“十五五”发展有关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的询价函
2025-11-12 10:2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我局现对汕尾市商务(口岸)领域“十五五”发展有关规划编制服务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汕尾市商务(口岸)领域“十五五”发展有关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需求: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具体需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全面梳理总结广东自贸试验区汕尾联动发展区“十四五”期间商务发展及电子商务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发展经验;深入剖析当前商务发展及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紧密结合国家及省市发展战略与具体要求,深入研究并科学提出“十五五”时期汕尾联动发展区商务发展及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发展目标、规划重点任务、谋划重大项目,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等,最终形成《广东自贸试验区汕尾联动发展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广东自贸试验区汕尾联动发展区电子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等文本。

  (2)对汕尾全市各口岸(包括汕尾港区、新港区、陆丰港区、海丰港区)进行全面实地调研和数据收集。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汕尾口岸发展的成就与不足,精准识别当前存在的瓶颈问题。通过走访重点企业、各相关政府部门,准确把握各相关方对“十五五”口岸发展的核心需求与政策诉求。深入研究国家、省、市层面在“十五五”期间的重大战略部署、政策导向,分析全球经贸格局、区域合作(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汕潮揭都市圈)为汕尾口岸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汕尾市“十五五”口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目标需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目标),最终形成《汕尾市“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

  二、报价人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二)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从事同行业1年以上经验。

  (三)响应及时,工作服务态度好。

  三、报价资料组成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税收完税证明;4.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报价清单。

  四、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询价预算金额为394500元,我局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有异常情况,我局有权暂不聘请,且不向各单位解释具体原因。

  五、报价方式

  须于11月15日前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及相关报价资料文件发送至邮箱swfgk3208799@163.com,原件可邮寄至联系人。

  联系人:林春虹,联系电话:13502304898,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0号市商务局


  附件:报价函.docx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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