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广东省贸易救济工作站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商协会、各专业机构: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广东省贸易救济工作站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40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协助做好发动工作。
有意申报省级贸易救济工作站的商协会、各专业机构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报我局(综合法规科)。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推荐上报,由省商务厅择优确认后纳入培育计划。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广东省贸易救济工作站的通知.pdf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4日
(联系人:邹海英,电话:0660-3208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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