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52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3日,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方式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方案.xls
汕尾市商务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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