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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
2025-05-07 16:2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商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关于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5〕382号)及广东省交易团的通知要求,现启动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38届广交会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5年10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25年10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25年10月30日—11月4日

  二、 展览内容

  线下展共设置55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各展区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1)。

  三、 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5月2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5月30日。

  四、 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

  (一)品牌展位申请。请第13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8届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月20日前一式2份报送汕尾市商务局(汕尾分团)。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通知所属企业中有意参加本届广交会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附营业执照于5月30日前一式二份报送所属辖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展位申报材料审核企业参展资质,于5月30日前将申请企业资料及名单汇总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汕尾市商务局(汕尾分团),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且对企业的出口业绩有一定的要求,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证实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

  (二)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五)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云展厅管理系统(https://www.cantonfair.org.cn/)申请线上平台、选购套餐等。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侧浮动栏“帮助中心”图标进入)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六、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通讯录.pdf


  汕尾分团(代章)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李青,3385600,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香城路80号商务大厦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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