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将聘请第三方承担“汕尾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规划”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汕尾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规划
2.项目需求:结合《汕尾市关于培育和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实施方案》总体要求,通过调查研究汕尾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现状,明确汕尾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出区域协调、产业升级、要素保障和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任务。同时,制定出落实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实效性的发展规划,更大程度发挥汕尾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基础优势,系统性地指导和推动汕尾在加工贸易领域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走出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高标准的发展路径。
二、报价人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二)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从事同行业1年以上经验。
(三)响应及时,工作服务态度好。
三、报价资料组成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税收完税证明;4.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报价清单。
四、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询价预算金额为12万元,我局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有异常情况,我局有权暂不聘请,且不向各单位解释具体原因。
五、报价方式
须于12月6日前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及相关报价资料文件发送至邮箱gdswwz@126.com,原件可邮寄至联系人。
联系人:郑欣欣,联系电话:0660-3362021,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0号市商务局
汕尾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