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众创空间建设,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三批)认定受理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其他工作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1日
| 索引号: | 114415000072402775/2025-00219 | 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 名称: | 关于延长2025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三批)认定受理期限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
| 主题词: | |||
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众创空间建设,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汕尾市众创空间(第三批)认定受理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其他工作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1日
主办单位: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660-336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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