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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00073590599/2025-0006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4-11
名称: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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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次数:-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26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2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85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90分。

  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9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80分,体育类专业省统考180分。

  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科总分165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50分。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科总分170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5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60分,舞蹈类专业省统考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