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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汕尾市审计局局长 辛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和整改事项作出批示,要求针对有关问题深入研究,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认真抓好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和清单,督促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做深做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有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取得成效
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6年4月24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54个,其中立行立改的133个问题已整改128个,整改率96.24%;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21个问题,已整改16个;剩余10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均已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制度35项。
(一)坚持高位统筹,党对审计工作领导更加有力。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协调,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报告,审议审计整改分工方案,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通报审计整改总体进展情况,部署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市有关领导召开分管领域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落实市领导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亲自管,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2025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整改批示19次,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审计整改责任更加夯实。各级审计机关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健全审计整改清单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部纳入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的闭环机制,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及时发出提醒函、督办函等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建立审计整改现场专项督查机制,对审计整改进度慢的项目,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督查审计整改工作,指导基层解决在落实审计整改过程中碰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如,2025年11月6日,市审计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相关同志会同省审计厅整改监督部门,对陆丰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贯通协作,审计整改“组合拳”更加有效。市委办、市政府办将市领导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批示纳入交办事项,及时跟踪办理进度,推动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调研座谈、实地查看、专题询问等方式,做深做实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市纪委监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同向发力。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巡察重点内容。市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对一些审计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效果不够明显的部门和单位纳入督办事项,开展督查督办。
(四)强化追责问责,审计整改成效更加显著。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移送机制。2025年,市审计局出具移送处理书16份,移送线索27条,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0条。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及时报告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等开展审计整改约谈,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审计机关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坚决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5年,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有效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8个,涉及海丰县、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16个。
1.关于财政预算及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规范方面的问题。一是市级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压减项目资金规模,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预算项目的编制细化工作。二是海丰县财政预算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海丰县加大预算编制审核,严格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海丰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海丰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资金分配使用,整改涉及资金1321.83万元。
2.关于部分财政收入未能实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方面的问题。一是市直部分执收部门履职不到位,非税收入应收未收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督促2个单位收回非税收入72.67万元。二是海丰县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完善问题。海丰县加强非税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核算各类收入和按规定科目缴库,并对专户会计人员加强专业培训。
3.关于部分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管理不到位方面的问题。一是专项债券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严问题。海丰县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约谈施工单位,督促业主单位开展质量核查,并据实结算工程款,整改涉及资金249.15万元。二是部分债券项目投后管理不到位问题。海丰县加强债券项目管理,加快办理项目决算、交接、产权手续,推动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闲置资产投入使用,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8个,涉及7个市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33个,完善制度8项。
1.关于部分单位预决算管理严肃性不足,合理性有待提高方面的问题。1个部门加强决算草案编制的审核,及时修正编制不准确的决算草案,同时加强预算约束,规范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执行性。1个部门加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各环节的管理,压实预算工作小组审议职责。
2.关于部分单位支出控制不严格,“过紧日子”要求未落实方面的问题。4个部门纠正无预算、超预算采购行为。2个部门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规范管理公务用车。9个部门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1个部门清退4名编外人员,减少经费支出。2个部门严控政府购买服务成本,压减第三方购买服务支出。
3.关于部分单位管理不严履职不到位,影响资金安全和效益方面的问题。1个部门规范借入款项管理,纠正贷款资金用于抵补日常经费周转,完善学费收缴机制,采取措施追讨欠缴学费,整改涉及资金25.52万元。1个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用途,严格执行资金结余管理规定,上缴结转资金和违规使用的资金12.96万元。3个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资金支出,发挥资金效益,整改涉及资金358.66万元。
4.关于部分单位违反项目管理制度,增加管理成本和风险方面的问题。2个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度,及时纠正先开工建设后补手续行为。2个部门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等工作,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一期项目、市区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一期工程、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等项目工程结算工作取得进展,完成汕尾市区桂园东路等市政工程和汕尾市区东城大道东段(一期)市政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
(三)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4个,涉及6个县(市、区)和6个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完善制度5项。
1.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问题。3个项目单位加强监管,执行招投标制度,纠正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1个项目单位印发通知,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有关程序,纠正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1个项目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二是部分施工单位侵害项目工程质量和财政资金安全问题。3个项目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及时整改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并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3个项目单位加强工程款项支付审核,通过督促完成工程建设、工程据实结算、收回多付工程进度款等措施,整改涉及资金1825.14万元。三是项目监理单位未依约依规履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问题。3个项目单位加强监管,约谈相关监理单位,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四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不严,履职不实问题。1个项目单位加快推动工程结算和竣工验收工作。1个项目单位加强管理,推动完成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相关费用46.72万元。五是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3个项目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整改涉及资金151.7万元。
2.关于投融资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的问题。一是职能部门设立考核目标不科学问题。市国资委修订完善考核办法,优化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考核目标的合理性。二是监管机制不全问题。陆丰市针对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压实国资部门监管职责,制订《陆丰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注册成立陆丰市投控公司,取得融资放款34.88亿元。同时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4项。三是对融资事后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国资委加强对国企融资事后监管,督促市交投公司强化融资资金用途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安排资金。
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问题。一是评审事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用发放标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的7宗政府采购项目均按规定发放评审专家费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制订《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工作规范》。二是交易平台场所设施配置不完善、不合理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资产管理,完善交易场所设施配置,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7,涉及6个县(市、区)和7个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35个,完善制度12项。
1.关于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础设施不达标问题。市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印发通知要求陆河县和华侨管理区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的功能配置,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市卫健局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海丰、陆丰2家医养结合机构整改基本设施设备等不达标问题。相关县区落实一户一案要求,做细做实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升政策效果。二是部分工作推进缺乏实效问题。市卫健、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督促指导县区开展老年心理关爱工作,推动拨付建设资金24.35万元。相关县区优化整合县级供养机构和乡镇敬老院的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县级供养机构投入使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城区2个示范点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三是部分资产资金管理不善问题。6个县区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管理,加快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拨付,推动解决经费保障不足、服务设施配套不齐全等问题,整改涉及资金1449.8万元。汕尾市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陆河县水唇镇老年人养护院(一期)建设项目加快工程据实结算,追回多付的工程招标代理费4.87万元。
2.关于教育方面的问题。一是陆河县部分工作未落实,改善办学条件任务未达成问题。陆河县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开展校舍危房排查,筹措资金修缮相关校舍。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收回超范围使用资金3万元,加快支付工程进度款94.82万元,补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45.2万元。二是陆河县2所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质量管控松散等问题。陆河县教育局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纠正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推动2家幼儿园完成消防验收,1家幼儿园完成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整改了校舍质量缺陷问题。同时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督促2家幼儿园工程项目据实结算,核减工程款30.89万元。三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汕尾职院加强食堂管理,妥善解决由食堂承包商承担食堂装修费以及缴纳保证金的事宜,同时完善食堂价格监管机制,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50.88万元,保障学生利益。四是海丰县住宅用地配建幼儿园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保障不完善问题。海丰县立行立改,在新出让的地块公告中列明配套建设幼儿园用地等事项。同时制订《海丰县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装修移交标准制定分工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的职责。
3.关于医疗卫生方面的问题。一是防控单位设备采购管理不严问题。市防控办加强采购管理,修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加强采购文件审查,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行为。二是防控单位防控物资管理不到位问题。市防控办加强物资管理,制定《汕尾市抗疫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汕尾市新冠疫情防疫物资处置方案(试行)》,开展库存物资核查,推进闲置抗疫资产分类处置,防止资源长期闲置和浪费。三是深汕中心医院部分收支管理不合规问题。深汕中心医院加强管理,退回违规多收的医用耗材费用34.8万元、违规收取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13.67万元,结清未付款项2946.34万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谈话。
4.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任务指标未达成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制定《汕尾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办法》,部署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相关工作,同时印发《汕尾市2024-2026年现代农业产业“补改投”试点方案》;相关县区加快推动产业园建设,提升产业园运营效果,陆丰市省级黄牛产业园通过省中期评估。二是部分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问题。3个县区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推进产业园建设运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整改涉及资金4623.31万元。三是部分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存在违规行为问题。2个县区加强采购管理,及时纠正违规采购行为;同时加大对产业园联农带农项目监管,督促实施主体归还联农带农资金,整改涉及资金524.71万元。四是陆河县部分乡村产业振兴与乡村建设目标未能实现问题。陆河县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和新型农房建设工作,完成了2023年500户绿色农房建设任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帮镇扶村资金3651.85万元,采取措施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通道建设,推动新增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865人次。五是1个县区推动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不到位问题。陆丰市召开会议,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螺河灌区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在11个支渠口加装计量设施;同时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将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行政村。
(五)国企和国有资产资源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7,涉及2个县(市、区)和7个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26个,完善制度10项。
1.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司治理架构搭建不善运作不畅问题。1家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撤销了监事会,同时在董事会内设立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1家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下级企业及时纠正现金管理违规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指导企业建立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督促下级企业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二是市场化转型成效不足运营不善问题。1家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经营性业务的实施方案》;同时积极统筹整合资源,着力打造成为公司开展经营性业务平台。三是主营业务管理不严,徒增运营成本和风险问题。1家企业加强业务管理,积极协助和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汕尾市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制定《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代储企业日常检查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归还4笔非必要贷款产生的财政利息补贴32.19万元,扣减重复支出法律服务费用2万元。1家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归还违规借入的专项资金80万元,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完善固定资产购置手续。四是企业内控缺位,重大事项管理混乱问题。1家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健全完善4项议事决策制度,同时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薪酬制度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五是资产管理盘活不到位,保值增值目标打折扣问题。1家企业加强资产管理,推动2个建设项目结算工作,制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将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转入固定资产,推动1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确权手续加快办理。1家企业制定资产盘活方案,采取升级改造、合作开发等措施出租相关房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收益率。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市直单位闲置资产未有效盘活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工作,对闲置房产办理出租盘活,完成一宗闲置土地面积4500平方米的清理收储工作。二是市财政局对部分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监管缺失问题。市财政局加强管理,成立检查小组对相关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超配置办公设备行为。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部门规范资产租赁行为,及时追缴未收取的租金7万元,分步推动闲置图书和闲置设备投入使用。1个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规定对2辆闲置公务用车进行处置,同时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1个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及时补登相关固定资产,推动1个项目加快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工作。1个部门与第三方合作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及时完善移交、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盘活闲置固定资产,发挥资产效益。
3.关于生态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1个县部分护林用林工作未完成问题。海丰县编制《海丰县森林经营规划(2018-2050 年)》,推动森林经营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虫情监测机制,提升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水平。二是1个县部分单位工作不扎实问题。海丰县加快实施第二批森林乡村和古树乡村建设,完成了2023年度森林乡村和古树乡村的建设任务,同时对《绿美海丰生态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中绿美保护地提升任务进行细化补充。三是1个县个别绿美生态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未能落实目标任务问题。陆河县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修复矿山面积9.5公顷,并完成验收。同时推动新田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主体和装修工程完成建设。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5个尚未整改到位。结合市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情况,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对整改工作认识不足、预判不够,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有的问题综合性、复杂性交织,或涉及司法纠纷,整改难度较大,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如,未及时办理资产产权证和资产权属变更等问题。三是个别问题受地方财力、外部客观环境等因素影响,难以短期完成项目建设或拨付资金。如,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问题。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要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力度,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贯通协作。继续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确保各类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合力。三是推动标本兼治。深入分析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2026-05-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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