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29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汕尾市审计局局长 辛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和整改事项作出批示等,强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将《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和清单,督促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有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总的来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各县(市、区)、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下,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整改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0个,其中立行立改的13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19个,整改到位率90.8%;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20个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一)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2024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先后作出批示14次。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落实市领导要求,把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亲自管,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问题导向,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部纳入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的闭环机制,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坚决扛起整改督促检查政治责任,将以往审计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列入整改监督重点内容,对57个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了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推动120个问题完成整改。2024年,市审计局共向有关单位发出审计整改提醒函、整改通知书、整改督办函等31份,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落细。针对2023年度中央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涉及汕尾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到相关县区和单位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贯通协作,提升审计整改合力。深入推进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纳入法治政府考核、纳入巡察内容。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定期梳理汇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024年,市政府办向19个责任单位发出审计整改督办函,将《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指出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纳入市政府督办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市人大有关同志,会同市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审计查出问题开展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市审计局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通过追责问责强化整改落实。2024年,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共移送问题事项15项,通过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查处的事项18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县(市、区)、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2374.99万元,通过加快资金支出、统筹盘活、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142968.79万元;促进完善规章制度2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3个,涉及5个县区、5个市有关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16个,整改资金55133.11万元,完善制度1项。
1. 关于市、县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8个。一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市财政局加大预算审核,完善机关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机制,出台《汕尾市市级党政机关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1个县区加强采购预算审核,提升采购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二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2个单位、1个县区通过加快资金支出,财政收回统筹等措施整改1058.19万元,1个县区落实机关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要求,整改1亿元。三是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已将2023年市直单位上缴的各类违规资金、城镇义务教育免费专户结息共254.37万元缴入国库,1个县区对19个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开展清理清查,对结余资金收回国库账户管理。四是部分执收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1个县区加强预算收入管理,将罚没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上缴国库,整改347.03万元。
2. 关于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4个。一是有13个项目建设进度慢,导致债券资金滞留问题。相关项目单位加紧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整改14434.54万元。二是有7个债券项目施工单位超进度申请进度款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工程款项支付审核,通过督促完成工程建设、工程据实结算、收回多付的工程进度款等措施,整改1519.31万元。三是有6个债券项目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问题。相关项目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通过完成设计变更手续、工程据实结算、按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等措施完成整改。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达到立案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3. 关于信息化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编制预算科学性合理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市政数局加强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分配,提高资金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二是1个信息化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完成资金支付6039.16万元。三是未及时制定汕尾市信息化项目取费标准体系问题。市政数局参照《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编制标准》执行,统一确定信息化项目取费标准。
(二)部门预算执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2个,涉及5个市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30个,整改资金4758.41万元,完善制度8项。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归还挤占的专项资金42.72万元,加快项目资金支出200万元;1个单位制定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1个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按资金分配方案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职能部门,整改103.0万元,对超范围支出的资金做好归还工作安排;1个单位制定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表,按进度支出资金。二是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加强扣押罚没物资管理,设立满足基础安全要求的罚没仓库;1个单位加强催收,收回被长期拖欠的租金13.1万元;3个单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整改26.82万元。三是单位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4个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整改3905.47万元;1个单位加快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力度,争取发挥资产效益。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48个,涉及6个县区,4个市有关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43个,整改资金48787.14万元,完善制度6项。
1. 关于市城区2023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实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部分建设任务未完成问题。市城区加快推进任务建设进度,3个镇完成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任务,4个社区完成口袋公园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105栋农村“赤膊房”完成风貌提升工作。二是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市城区加强项目建设,加快拨付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及农业农村领域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整改1967.86万元。三是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城区相关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按图纸施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据实计算工程完成量,对多付工程款进行据实结算,整改4387.04万元。
2. 关于汕尾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问题13个。一是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和造价控制不严问题。2个县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整改1543.44万元,推动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3个小区改造项目完成建设。二是部分项目工程基建程序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县区督促5个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2个项目完善设计变更手续,2个项目按规定编制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1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三是部分项目存在未按照图纸施工、施工材料不符合使用要求问题。4个县区督促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排查核实,整改工程质量问题,据实核减工程量,对有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给予依法依规处理。四是部分县区住建部门存在未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参与出资指引、未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批等问题。市住建局制定《汕尾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1个县区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出资资金使用方案,2个县区落实《汕尾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简化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
3. 关于汕尾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民生实事落实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问题8个。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质量方面问题。4个县区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整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核查,整改工程质量问题,据实核减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对有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给予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问题。5个县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4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加快组织验收,1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项目完善审批手续,取得图审合格书。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方面问题。4个县区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开展运维考评工作;3个县区按规定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相关县区责任单位对37个污水治理设施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开展污水设施检查和落实整改,确保设施正常运行;1个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污水排放超标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4. 关于汕尾市2022年农村路桥升级改造行动民生实事落实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问题7个。一是部分建设任务未完成问题。3个县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形成实物工程量,整改5618.5万元;2个单位实施的2座危桥改造完成建设,整改407.57万元。二是部分资金下达和配套未及时到位问题。1个单位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加快资金分配各环节的流程时间控制,落实资金及时分配到各执行单位;3个县区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县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推动48个建设项目加快组织验收,3个项目加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1个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整改质量问题,据实核减工程量;2个建设项目已完善工程变更资料。
5. 关于汕尾市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问题4个。一是部分改革专项资金,因建设进度慢等原因造成资金执行率低问题。相关供销合作联社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促使资金加快支出,整改950万元。二是合作发展基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县两级供销合作联社加强管理,修订供销合作联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1个县区供销合作联社按规定设立合作发展基金,1个县区供销合作联社从本级社有资产收益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提取资金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整改8.5万元。三是部分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市供销合作联社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落实,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推进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镇村作物技术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7家镇级社向省申报创建一类标杆社,3家镇村作物技术服务中心或庄稼医院、9家社区综合服务站完成建设。四是社有组织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供销合作联社督促基层供销社加强管理,4家镇级农合联已完成注册登记,推动20家村级供销社加快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完善社有企业财务、业务等企业内控管理制度,2个县区供销合作联社制定农村综合服务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下属社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四)重点民生和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7个,涉及4个县区,6个市有关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24个,整改资金35722.17万元,完善制度5项。
1. 关于全市2022年至2023年6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市医保中心修订《2024年度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加强对医疗机构办理门特待遇认定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定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资格认定标准,对在无认定标准情况下开展认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重新认定。二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医保局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药品,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整改738.47万元;2家医疗机构线上采购医用耗材占比超过97%。三是医保基金收支管理不严问题。市医保局完成汕尾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年度清算工作,整改11947.57万元;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整改21.64万元;追回违规多收费涉及的医保基金94.6万元,并对4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市财政局按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将剩余医保基金20000万元转存定期存款,实现医保基金保值增值;两个非建制区按规定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整改242.23万元。
2. 关于汕尾市城区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8个。一是师资队伍配备不足,管理不完善问题。市城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招聘幼儿园教师,逐年解决幼儿园编内教师替补劳务保教人员;对长期患重大疾病、不能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开展核查,督促回校正常上班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依纪依法追究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相关人员责任;制定汕尾市城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实施方案,拟向全区教师公开选调所缺欠学科的教研员;清理清退抽调借用的中小学教师34人。二是部分目标任务未达成问题。市城区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推动4所幼儿园完成建设,可增加学位1800个;加快推进2所小学改扩建工程建设进度,按政府批复的招生计划招生,禁止大班额班级转入插班生。三是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城区教育局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杜绝提前支付现象的发生;加快办理资金分配下达,推动6所学校相关工程项目加快建设;7所学校将未使用的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基本账户余额145.63万元缴入国库,5所学校退回挤占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3.37万元,同时对涉及的学校校长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四是个别工程及设备设施配套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城区教育局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约谈施工、监理单位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分类整改质量问题,多预付的工程款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 关于汕尾市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项目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整改工程质量问题,据实核减工程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事项完善变更手续,确保工程质量。二是1个工程建设项目个别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与现场施工不一致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督促全过程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与现场施工不一致问题落实整改,经检测质量合格。三是1个市政工程项目部分路段的分部分项检验批未进行验收问题。市住建局督促施工单位办理了检验批验收手续,并约谈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四是1个工程项目多计相关费用20.8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核减多计的节能报告编制费、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费,收回已支付的编制费6.24万元,后续工程据实结算。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0个,涉及2个县区,4个市有关单位,已完成整改问题17个,整改金额982.94万元,完善制度2条。
1. 关于市级3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营收结构不合理问题。2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拓展增量业务,优化营收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稳步提升。二是投资收益不理想问题。1家公司加快推进金町湾三期项目及市教育局用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石土余渣处置项目建设进度,1至4号地块已进行土方清运及开采工作;1家公司加快各类一级资质申请进度,提高公司工程资质和市场竞争力,切实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三是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1家公司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账务进行调整,按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重新计提相关折旧;1家公司修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公司党委会审议范围,将应缴企业利润97.38万元上缴市财政;1家公司将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等情况报告市国资委,制定企业投资管理制度,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
2. 关于汕尾市林业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6个。一是部分任务目标未达标问题。相关县区加大林业项目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2个县区加强古树日常巡查,落实古树管护责任;1个县区编制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2024年成灾率下降1.71‰;1个县区加快实施2023年、2024年生物防火林带项目建设。二是日常管理和管护不到位问题。2个单位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审批监管,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整改超面积使用林地问题;2个县区加大古树保护工作力度,落实古树日常巡查机制,整改古树出现支撑不足、土壤水土流失、电线与枝干缠绕等问题,加强林长制工作,按规定建立林长巡林发现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整改巡林发现问题。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20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除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8个问题外,还有12个立行立改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经充分听取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有的问题综合性、复杂性交织,整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需要有序推进整改。如:部分债券项目建设推进慢,资金闲置问题。二是有的问题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需统筹资金逐步推进解决。如: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等。三是有的问题受政策机制影响,需要持续推进加以解决。如: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配备不足、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措施。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按照问题整改分类有针对性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对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单位多的问题,强化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和督查督办,合力推动整改。三是推动标本兼治。深入分析短板弱项,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推动源头治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统筹做好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上下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