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汕府〔20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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