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促进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人员。
党组学习中心组由局党组成员、党员处级干部组成。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党员处级干部、各县(市、区)审计局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党员负责人组成。必要时扩大到其他层级党员干部。
(二)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为1至2天时间,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中学习。
(三)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党和国家发布的重要文献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各个时期、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重要理论研究等。结合学习与审计专业紧密相关的财经、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四)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学习方法。集中学习实行中心辅导发言、专题讨论,专家、教授讲座或到基层参观考察,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五)学习要求。
1. 每年根据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指导思想、专题内容、措施要求、必读篇目等。
2. 每次集中学习提前发出通知,确定学习时间、中心议题,指定重点发言人员。每个成员要预习好必读书目,重点发言人要写好发言提纲,其他同志也要做好学习发言准备。
3. 每个成员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研究,抓住重点,每年研究解决一两个现实问题,至少写一篇有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4. 设立专门的学习记录本。
5. 集中学习时,党组学习秘书组对出勤情况、学习专题、辅导基本内容、讨论发言主要观点及学习后提出的新思路、新对策作全面记录,并形成学习综述。
二、保障学习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落实组长责任制。
党组学习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 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学习负总责。
其职责是:审计中心组学习制度;审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出学习专题活动;主持召开集中学习会、作学习动员和学习小结;检查考评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情况。
2. 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受组长的委托,在组长缺席的情况下,主持中心组的学习。
3. 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秘书组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集中学习考勤。
1. 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无故不得缺席集中学习会。因参加上级会议、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告知党组学习秘书组。
2. 每次集中学习由学习秘书组负责考勤登记。
3. 局党组学习秘书组每年年底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列表公布。
(三)抓好个人自学。
1. 根据党组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个人自习计划。
2. 完成指定的自习任务,在专用笔记本上做好笔记,提高自学质量。
3. 充分利用公休和业余时间多读书,勤思考,学懂弄通一些理论问题,用于指导实践。
(四)认真进行专题调研。
1. 中心组学习要坚持学理论,用理论,抓住重点,研究解决一两个现实问题,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2. 中心组成员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每年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完成一个以上有现实意义的理论课题的调研任务。
3.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适时组织调研课题进行学习交流。
(五)严格检查考核。
1. 局党组负责对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 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年底须对照理论学习的考核内容,认真做好一年度理论学习的自查自评工作。对各成员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课题调研报告、学习笔记本等,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将根据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3. 局党组每年对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检查考核情况通报一次。
(六)建立学习档案制度。
1. 每个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度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的通知、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发言提纲、体会文章和年度学习总结等资料放置在学习专用资料袋中,以便学习时使用和年终考核时抽查。
2. 有关中心组及其成员的理论学习方面的材料由学习秘书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
3. 局党组学习秘书组视情况,将中心组各成员学习体会文章、课题调研报告汇编成册,以便学习交流。
三、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
(一)带动面上学习,促进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中心组成员要当好骨干,带动、推进党支部和全局面上的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学习调研成果促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转化工作措施的落实。
局党组学习中心组会上,组长、副组长若有提出转化学习成果的具体措施,并明确由有关科室落实,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办理,抓好落实。
(三)掌握动态,适时进行讲评。
中心组秘书组要及时掌握成果转化进展情况。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组长适时对学习成果的转化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
四、其他
(一)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2000年6月制定的《汕尾市审计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