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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〡案例四: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未按规定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2023-08-28 15:3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在陡坡上开垦种植极易引发水土流失,特别是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上开垦耕地造成水土流失的几率可达100%。我国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于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要求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2021年10月,审计机关对在某镇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中,发现该镇辖内有9.6亩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山地被村民消除植被后用于种植油茶等经济作物,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定。审计机关及时将问题移送水务部门进行处理,由水务部门采取处理措施,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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