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风险提示清单,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扎实做好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意义。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学习领会《意见》总体要求、指标设置及指标评分方法,深刻认识《意见》对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指导作用;抓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审计人员准确掌握《意见》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做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意见》精神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二是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力度。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印发《汕尾市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试行)》,围绕6个风险领域,针对19个风险类型,分析提出97个风险点。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年度项目计划安排,重点对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林业及农业农村等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审计,以严格的审计监督推动领导干部规范履职、依法履职。
三是加强贯通协同,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等其他监督形式的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同时,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充分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促担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