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林顺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审计局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21年市级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陆丰市财政管理、专项财政资金、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民生与自然资源环境、国有企业与政府投资等方面开展审计,审计报告内容全面、丰富,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科学合理的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一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聚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财政政策绩效与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等开展审计监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要进一步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严从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对普遍发生、屡审屡犯等问题以及具有典型性、倾向性等突出问题,要深挖症结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规定提请同级政府,移交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或主管部门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效衔接、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积极配合人大做好审计整改跟踪调研和监督检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情况清单,定期报送整改跟踪检查情况,共同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