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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及时发出疫情防控提醒函 督促市直相关单位做到“一要”“三不得”
2020-02-01 16:3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2月1日,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逯峰代市长的指示精神和省审计厅的工作要求,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审计局及时发出提醒函,督促市直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工作,切实做到“一要”“三不得”。

  一是要加强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使用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以“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高效、合理使用。有关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资料要做到真实、完整。

  二是切实做到“三不得”:一是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二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三是不得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借机发“国难财”,违者将予以严肃查处。

  下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工作部署,加强对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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