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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强力推进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
2017-10-12 15:3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为确保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汕尾市委书记石奇珠同志、市长杨绪松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10月9日,我市召开全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纪委、组织、审计、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等共15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报告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通报了2015、2016年度全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有关情况,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曹小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曹小华同志要求,一要正视存在问题,深刻认识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要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各镇街党委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责任要明确并压实到位。二要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协调,严肃查处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按照“为官不为”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邹广同志要求,审计查出问题的镇街,未落实整改的要抓紧整改,已整改的要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其他镇街要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查摆问题主动整改。一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坚决克服新官不理旧账、整改强调客观原因和避重就轻“三种认识误区”,确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二要强化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和整改督查“三个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要以整改作为推动审计工作的新动力,全力强化建章立制、审计整改责任考核和审计整改监督“三项长效机制”,促进问题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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